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深化河长制,切实履行河长责任。12月3日上午,受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方中里(市级河长)委托市人大财经工委主任郑峰、市人大城建工委主任吴琼对老城河(海口段)开展调研。秀英区副区长李传家、高新区党工委委员、总经济师李雄、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林志文、石山镇人大主席陈益荣(镇级河长)、市/区河长办相关负责人等参加。
郑峰、吴琼一行对老城河两岸进行巡视水质情况,听取了秀英区与高新区对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详细了解老城河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存在困难和下一步打算。
根据老城河及结合现场听取汇报情况,郑峰、吴琼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好河长职责,要高度认识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从思想认识上、从工作部署上、从具体工作的落实上,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夯实主体责任,把河道综合保护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让百姓共享优良生态环境带来的福祉;二是完善各级河长联动机制。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巡河制度要求对所属分段加强巡查,压实地方的属地责任和部门的指导、监管责任;三是加大保护水环境宣传力度。属地政府要大力营造“全民共治”的护河工作氛围,积极引导百姓参与巡河工作,共同将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贯穿于老城河治理与保护过程中,在清理河道,提升水质的基础上,重视河边景观的保护和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