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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关于遴选松涛水库防洪库容运用库区群众临时转移预案项目建议书编制承担单位的公告
2025-11-05 12:49 来源: 省水务厅 发文机关: 省水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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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
关于遴选松涛水库防洪库容运用库区群众临时转移预案
项目建议书编制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松涛水库防洪库容运用库区群众临时转移预案项目建议书编制承担单位。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松涛水库防洪库容运用库区群众临时转移预案项目建议书。
    (二)工程概况:松涛水库位于南渡江上游,地跨儋州、琼中、白沙三个市县,水库于1958年开工建设,1969年建成投入使用。水库集水面积1496平方公里,总库容量33.45亿立方米(对应的校核洪水位193.46米),正常库容水库面积达130平方公里,年均供水12.87亿立方米,属多年调节水库,正常水位189.08米,相应库容25.95亿立方米,死水位164.08米,相应库容5.12亿立方米,有效库容库20.83亿立方米。水库枢纽工程由1座主坝、10座副坝、泄水洞、溢洪道和输水隧洞等部分组成。水库主坝长730米,坝顶宽6米,最大坝高80.1米,坝顶高程196.18米。
    (三)项目内容:编制松涛水库防洪库容运用库区群众临时转移预案项目建议书。
    (四)资格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在工程咨询方面有突出的成果,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申报人公章,一式四份(其中一份为PDF版扫描件,U盘置于密封袋内)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松涛灌区管理分局(信封上需注明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并告知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时,在经费预算一栏,应填报浮动系数,还应明确项目建议书编制费按照海南省物价局文件《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价营字〔1999〕344号文)进行计算。项目建议书编制费=标准计算值×浮动系数,浮动系数最高限值为1。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0日(邮寄截止时间以收件日期为准)。
    (五)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松涛灌区管理分局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建议书编制时间为2025年11月。期间,松涛灌区管理分局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由松涛灌区管理分局谢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13307688507)。

    附件1-松涛灌区管理分局遴选项目申请书
    附件2-报价函


海南省水利灌区管理局松涛灌区管理分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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