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437-1/1511-47326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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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2016年海南省水资源公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7-11-2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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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多种功能的原则,努力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实现了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现将2016年水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水资源量
2016年,全省年平均降水量2341.5mm,折合降水总量799.7亿m3,相应频率3.2%,属丰水年,比多年平均值多33.9%,比上年多66.8%。各市(县)降水量与多年平均值相比,儋州、临高、昌江、保亭、五指山偏多67.4%~50.3%,乐东、东方分别偏多48.5%和40.0%,白沙、三亚、陵水、琼中偏多38.0%~30.7%,澄迈、文昌、万宁分别偏多25.6%、21.8%、21.0%,琼海、三沙(岛屿部分,未含海域,下同)、定安分别偏多18.3%、17.5%、16.6%,海口、屯昌分别偏多6.4%和6.0%。全省年降水量最大值是琼中县的南茂站,为3550.5mm; 最小值是东方市的东方(八所)站,为1265.0mm。降水量距平值最大是儋州市的雅星站,降水量距平值最小是琼海市的官墓站。
2016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486.3亿m3,折合年径流深1424.0mm,比多年平均值偏多60.0%,比上年偏多148.2%。各市(县)地表水资源量与多年平均值比较,全省各市(县)均偏多。其中,儋州、昌江、临高、乐东分别偏多141.0%~101.9%;保亭、五指山、东方、白沙分别偏多99.6%~72.8%;三亚、陵水分别偏多68.3%和52.8%;澄迈、琼中、文昌、万宁分别偏多47.8%~30.4%;琼海、定安分别偏多29.9%和26.4%;屯昌、海口、三沙分别偏多10.2%~3.0%。
2016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118.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偏多47.4%,比上年偏多133.8%。其中平原区30.22亿m3,山丘区88.47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0.3890亿m3,将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中的不重复量相加,水资源总量为489.9亿m3,比多年平均值偏多59.3%,比上年偏多147.2%。全省平均产水系数0.613,平均产水模数143万m3/km2。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对全省10座大型水库和72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2016年末总蓄水量66.73亿m3,比上年末增加29.09亿m3。大型水库当年末总蓄水量54.23亿m3,比上年末增加25.33亿m3。其中:松涛水库增加10.23亿m3,大广坝水库增加9.73亿m3,牛路岭水库增加2.38亿m3,大隆水库增加1.05亿m3,红岭水库增加0.90亿m3,长茅水库增加0.78亿m3,石碌水库增加0.23亿m3,万宁水库增加0.09亿m3,陀兴水库增加0.06亿m3,戈枕水库减少0.12亿m3。中型水库当年末总蓄水量12.50亿m3,比上年末增加3.76亿m3。
在水资源分区中,南渡江流域增加10.95亿m3;昌化江流域增加10.46亿m3;万泉河流域增加3.50亿m3;海南岛东北部增加0.11亿m3;海南岛南部增加3.53亿m3;海南岛西北部增加0.55亿m3。
三、供用水量
2016年,全省总供水量44.96亿m3,比上年减少0.88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1.88亿m3,占总供水量的93.1%;地下水源供水量2.92亿m3,占总供水量的6.5%;其他水源(污水处理回用)0.16亿m3,占0.4%。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71.0%,引水工程占21.0%,提水工程占8.0%;地下水源供水量全部为浅层水。全省海水利用量20.00亿m3,主要用于火电厂冷却水,海水利用较多的市县有东方市、澄迈县和昌江县。
2016年各行政分区供水量中,海口市和儋州市供水量较大,均超过5亿m3,共占全省供水量的27.6%;五指山市、保亭县、白沙县和琼中县供水量较少,均不足1亿m3,共占全省供水量的6.6%。
2016年,全省总用水量44.96亿m3,比上年减少0.88亿m3。全省总用水量中,农业用水量33.09亿m3,占总用水量73.6%;工业用水量3.14亿m3,占总用水量7.0%;生活用水量8.27亿m3,占总用水量18.4%;生态环境用水量0.46亿m3,占总用水量1.0%。各行政分区中,农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低的为海口市和三亚市,分别占其总用水量的50.4%和39.1%;农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高的为乐东县、临高县、东方市、保亭县和陵水县,均占其总用水量的85%以上。工业用水量所占比例较高的为澄迈县、儋州市、昌江县和海口市,占其总用水量的16.6%~11.4%;其他市(县)工业用水所占比例大多很小。生活用水量所占比例较高的为三亚市和海口市,分别占其总用水量的56.3%和33.5%;生活用水量所占比例较低的为昌江县、东方市、临高县和乐东县,均占其总用水量10%以下。在水资源分区用水量中,南渡江流域11.01亿m3,占全省总用水量的24.5%;昌化江流域5.50亿m3,占12.2%;万泉河流域2.97亿m3,占6.6%;海南岛东北部4.37亿m3,占9.7%;海南岛南部11.43亿m3,占25.4%;海南岛西北部9.68 亿m3,占21.6%。
2016年,全省总耗水量20.25亿m3,其中农业占80.0%,工业占5.0%,生活占13.2%,生态环境占1.8%。全省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45.0%。各行业耗水率:农业49.0%,工业32.1%,生活32.4%,生态环境78.9%。
2016年,全省废污水排放总量为4.409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排放总量的12%,生活污水占排放总量的88%。
四、水资源利用
用水指标 2016年,全省人均拥有水资源量5342 m3,人均综合用水量490 m3,万元GDP用水量111.2 m3(2015年不变价为112.9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5.5 m3(2015年不变价为62.9 m3);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990 m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652;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不含公共用水)196L/d,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110L/d。与上年比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较上年有所上升,人均综合用水量、耕地灌溉亩均用水量、按可比价计算的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有所下降。
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 2016年,全省水资源总量489.9亿m3,总用水量44.96亿m3。按2016年水资源量统计,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9.2%,其中南渡江流域、昌化江流域、万泉河流域、海南岛东北部、海南岛南部、海南岛西北部分别为11.3%、6.7%、4.4%、12.6%、8.7%、12.7%;按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统计,全省水资源开发利用率14.6%,其中南渡江流域、昌化江流域、万泉河流域、海南岛东北部、海南岛南部、海南岛西北部分别为15.8%、12.8%、5.5%、14.7%、14.9%、28.3%。
五、江河湖库和地下水水质
河流水质 2016年对全省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按全年、汛期、非汛期进行评价。全年总评价河长1985km,Ⅱ~Ⅲ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95.5%,其中Ⅱ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4.1%,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11.3%,Ⅳ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3.1%,Ⅴ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1.4%;汛期总评价河长1985km,Ⅱ~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96.7%,其中Ⅱ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3.8%,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12.9%,Ⅳ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3.3%;非汛期总评价河长1985km,Ⅰ~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93.2%,其中Ⅰ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6.3%,Ⅱ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77.3%,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9.6%,Ⅳ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5.4%,劣Ⅴ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1.4%;汛期Ⅰ~Ⅲ类水河长比例较非汛期高3.5个百分点,主要是汛期Ⅱ~Ⅲ类水河长增加,而Ⅰ类水只有在非汛期出现。主要污染项目是总磷、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三大河流的水质状况是:
南渡江流域:南渡江流域:主要参评河流有南渡江、龙州河、大塘河、松涛灌区总干渠、松涛灌区东干渠,全年评价河长627.4km,Ⅱ~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100%。其中Ⅱ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80.8%,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19.2%。
昌化江流域:主要参评河流有昌化江、通什水、石碌河,全年评价河长353.4km,全部河段均为Ⅱ类水。
万泉河流域:主要参评河流有万泉河、定安河,全年评价河长244.6km,全部河段均为Ⅱ类水。
水功能区水质 2016年全省监测评价水功能区66个。依据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和《地表水资源水质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进行全因子评价,年度达标水功能区35个,达标率为53.0%,未达标的水功能区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铁。
全省共24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采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主要控制项目进行达标评价,评价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达标22个,达标率为91.7%;其中列入全国考核的19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0%。
水库水质状况 2016年对监测的22座水库进行水质评价,全年水质为Ⅱ类水库19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86.4%;Ⅲ类水库3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13.6%。全省22座水库全部符合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除珠碧江水库营养状态评价呈轻度富营养状态外,其余21座水库均呈中营养状态,占评价水库总数的95.5%。
城市(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 2016年全省共监测评价29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10个,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19个。全年评价水质达Ⅱ类的饮用水水源地有25个,占评价总数的86.2%;水质达Ⅲ类的饮用水水源地有3个,占评价总数的10.3%;水质为Ⅳ类的饮用水水源地有1个,占评价总数的3.5%,水质Ⅳ类的饮用水水源地为坡柳水闸,主要污染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由于地质背景原因,个别水源地铁、锰含量偏高。
地下水水质 2016年,海南省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而且丰水期水质比枯水期水质好。个别监测点出现铁超标,为暂时性超标或地质背景值超标。
六、重要水事
2016 年,我省平均降水量2341.5mm,比多年平均值多33.9%。2016年,我省灾害频发多发,强对流强降雨偏多,台风影响偏晚偏强。4~7月抗击干旱、8月旱涝陡转,全年经历15场强降雨,防御9个热带气旋(其中2个登陆:银河、莎莉嘉)、4次强对流、1次龙卷风。其中台风“电母”及强降雨持续袭击时间长、强度大,为我省历史上少有。
据统计,2016 年,我省19 个市县217个乡(镇、街道)遭受风洪灾害,受灾人口495.86 万人,因灾死亡5 人,转移人口90.96 万人,倒塌房屋2033间,8 座城市进水受淹或发生内涝,直接经济损失87.70 亿元。